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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与乙有仇,甲邀丙于次日共同去“教训”乙,半路甲有事没去,丙独自前往将乙打成重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甲与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B

甲与丙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C

甲承担故意伤害预备的刑事责任,丙承担故意伤害既遂的刑事责任

D

甲与丙均承担故意伤害既遂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A D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
《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题中,甲和丙有共同犯罪故意,虽然半路甲有事没去,但两人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A项正确,B项错误。对于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体既遂。本题中,由于丙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既遂,虽然甲没有去,甲也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既遂,均承担相应刑事责任。C项错误,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