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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聚众哄抢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
B
携带凶器抢夺的
C
犯盗窃罪,为抗拒抓捕当场以暴力相威胁的
D
强拿硬要,任意占用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
正确答案 :B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律拟制的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法律拟制的抢劫罪,共有三个:(一)《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 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抢劫罪论处;(二)《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论处;(三)《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论处。故本题答案为BC。
D项:《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D选项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表现之一,故不合本题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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