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单选题 56.张某捡到孙某的笔记本电脑后,谎称笔记本电脑是自己的,并转卖给不知情的刘某。根据《民法典》规定,孙某可在( )内向刘某请求返还笔记本电脑。

A

一年

B

两年

C

三年

D

五年

正确答案 :B

解析

【金标尺答案】B。本题考查民法。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本题中,笔记本电脑属于遗失物,张某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向刘某请求返还笔记本电脑。故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