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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为保护国家利益实施的防卫行为,只有当防卫人是国家工作人员时,才成立正当防卫
B
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使用第三者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人,导致该财物被毁坏的,对不法侵害人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C
为摆脱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考虑到人性弱点,可认定为紧急避险
D
为保护个人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也可通过损害公共利益的方法进行紧急避险
正确答案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D。考查法律-刑法。A项:《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可知,正当防卫并没有“防卫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故A错。B项: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紧急避险是针对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此处若使用第三者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者本人,可构成正当防卫。故B错。C项:实施紧急避险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为摆脱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的,构成非法侵入住宅,不成立紧急避险。故C错。D项:《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可知,紧急避险必须是损害小利益,保护大利益。对于“被损害的利益”可以是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也可以是公共利益。故D对。综上,故本题选D。
【本题已经审核无误,答案解析无误,请仔细阅读题目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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