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单选题 28. 甲故意将乙打成重伤,乙昏倒在地不省人事。甲离开后,丙散步路过此地,看见乙及他身旁的钱包,于是临时起意将钱包中的1600元现金全部取走。对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甲、丙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

B

甲、丙共同构成盗窃罪

C

甲、丙共同构成抢劫罪

D

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丙构成盗窃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金标尺答案】D。考查法律-刑法。甲、丙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不成立共同犯罪,应按照他们各自的犯罪行为予以处罚。甲故意伤害乙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丙趁乙昏倒将乙钱包中财物取走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