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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49. 下列关于发文办理的顺序正确的是( )。

A

登记-复核-印制-核发

B

登记-印制-复核-核发

C

复核-登记-印制-核发

D

印制-登记-复核-核发

正确答案 :C

解析

【金标尺答案】C。考查公文-公文处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是:(一)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