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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因疫情原因,某舞蹈培训公司推迟开新店计划,遂书面通知新店店长甲和销售员乙:甲工资降低1000元/月,岗位调整为销售员;乙工作地点调整至本市其他店址,工作岗位不变。公司要求二人签字确认。甲对公司单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不服,未签字。乙在通知上签字确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因甲未签字,公司只能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

B

公司额外支付甲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

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D

乙在通知上签字确认视为与公司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正确答案 :A

解析

【金标尺答案】A。本题考查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题干属于客观情况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与甲未能达成协议,所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或者额外支付甲一个月报酬,可以解除合同,不是只能按照原合同履行,故A项错误,B、C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
D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本题中,舞蹈培训公司推迟开新店计划,遂书面通知销售员乙,将乙工作地点调整至本市其他店址,工作地点改变属于变更原劳动合同内容,而乙在通知上签字确认视为与公司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请考生注意题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