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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43.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B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C

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D

乡、民族乡、镇设立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正确答案 :B

解析

【金标尺答案】B。本题考查宪法。
根据《选举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该条第二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据此,县级人大常委会并不直接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而是由县级选举委员会主持。故本题答案为B。
A项:根据《宪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C、D项:根据《选举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请考生注意题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