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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工人甲父母早亡,未婚无子女,其兄先亡有子乙,邻居丙经常照顾甲的生活起居。甲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未留遗嘱。对甲的遗产处置合法的是( )。

A

由乙继承

B

归国家所有

C

归甲所在单位所有

D

由乙和丙继承

正确答案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D。考查法律-民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本题中,甲无其他法定继承人,其遗产应由代位继承人乙和对其扶养较多的丙继承。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