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标尺公考APP
考公务员,到金标尺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金标尺公考
A
犯罪未遂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既遂
D
犯罪预备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的停止形态。 《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本题中,小张后悔,赶到小崔家将事实告诉小崔,并将混入砒霜的中药丢弃,有效地避免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故本题答案为B。
相关试题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原则,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三项基本原则。( )
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 )。
陆某在16周岁时杀人,到19周岁时被抓捕归案,审判时20周岁,因此可以判处死刑。( )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 )罪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19.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工人孙某主动携带6岁小孩进入森林探险。走入山林约5公里时,两人失散。孙某继续独自狩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便径直回县城工作单位。4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孙某的行为属于( )。
关于犯罪的中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丁某欲放火,将火点燃后,突然后悔,赶紧呼喊人,众人将火扑灭。丁某的行为属于( )。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未遂。( )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抢劫罪( )。
犯罪的客体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