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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进行审查

B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C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因行政机关作出奖惩、任免等决定而提起的诉讼

D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并不对行政行为是否合理进行审查。
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D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