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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与乙2020年5月结婚,2022年4月离婚。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

2020年2月甲的父母为其购买的价值80万元的公寓

B

乙专用的生活用品

C

2021年7月甲因车祸受伤而获得的医疗费用赔偿3万元

D

2022年3月乙发表文章获得的5000元稿费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因此,乙发表文章的稿费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本题答案为D。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甲婚前父母为其购买的公寓为个人财产。
B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因此,乙专用的生活用品为个人财产。
C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甲因车祸受伤获得的医疗费属于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