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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13. 甲出差前将家中的笔记本电脑交由邻居乙保管。在甲出差期间,乙将电脑卖给丙,丙以为电脑为乙所有,便以合理的价款购得该电脑。丙构成善意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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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

解析

【金标尺答案】√。考查法律-民法。《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据此,丙构成善意取得。故本题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