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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发文字号书写正确的是(   )。

A

财发〔2024〕第6号

B

财发〔2024〕6号

C

财发〔2024〕06号

D

财发〔2024〕第06号

正确答案 :B

解析

公文常识。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7.2.5规定:“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A项错误,发文顺序号不应加“第”字。
B项正确,符合正确发文字号书写标准。
C项错误,发文顺序号不应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D项错误,发文顺序号不应加“第”字,不应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故本题答案为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