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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村民甲欠村民乙两万元钱,村民乙欠村民丙两万元钱,乙丙之间就乙对甲的债权转让事项达成了一致,但没有通知甲。关于乙丙之间债权转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如果甲不履行债务,则丙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B

如果甲不履行债务,则乙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

如果甲不履行债务,则丙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

乙丙之间债权转让有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典。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甲乙之间,乙是债权人,但乙并未通知已经将其对甲的债权转让给丙,故该转让对甲不发生效力。乙丙已达成债权转让协议,但由于乙没有尽到通知义务,致使该转让协议对甲不发生效力,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此时丙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
B项:甲不履行债务指的是对丙的债务,但由于乙没有尽到通知义务,使得甲丙之间没有成立债务关系,因此也就不存在甲不履行债务。
C项:乙丙已达成债权转让协议,但由于乙没有尽到通知义务,致使该转让协议对甲不发生效力,此时甲的债权人仍为乙,甲丙之间无债务关系,故丙无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项:乙丙之间债权转让对甲不发生效力,因此乙丙之间债权转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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