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单选题 甲死后留下价值3000元的瓦房2间和存款800元,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加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否定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B

乙、丙均应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C

乙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丙未作表示应视为放弃遗赠

D

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继承,丙未作表示应视为接受遗赠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典。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乙是甲的法定继承人,遗产分割前未做出否定遗产的意思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丙是受遗赠人,遗产分割前未做出否定遗产的意思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C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