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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2. 2021年8月,沈某至甲公司购买某品牌轿车一辆,当日签订《购车合同》与《委托服务协议》,约定由甲公司代理原告办理车辆保险等事宜。10月2日,甲公司向沈某交付车辆、车辆三包凭证、车辆保单、售前检查证明等相关材料。10月中旬,沈某意外发现该车辆在9月12日已有过维修记录,其维修项目已超过售前检查范畴,更符合后续维修特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侵害了沈某知情权与选择权,但未达到使沈某陷入错误认识的程度,不构成欺诈

B

甲公司侵害了沈某知情权,但未对沈某购买新车的认识造成影响,不构成欺诈

C

甲公司履行合同存在瑕疵,但未对沈某权利造成侵害,不构成欺诈

D

甲公司侵害沈某知情权与选择权,使沈某陷入其购买的是非瑕疵车的错误认识,构成欺诈

正确答案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D。考查法律-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就本题而言,确保交付的车辆符合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是经营者理应承担的责任。相关维修的内容是否属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范围,应根据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消费心理及对消费者选择权行使的影响作出判断。直接影响消费者选择权行使和真实意思表示的信息,属于经营者应当主动披露的信息。车辆在后续发生过维修是甲公司应该主动披露的信息,其未履行告知义务,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构成欺诈。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