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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刘某家门前有一泥沟,某日运粮车经过某地,由于颠簸,掉落一袋面粉。刘某占得便宜后,故意将此沟挖深一尺,次日又拾得两袋面粉。刘某的行为属于( )。

A

侵权行为与无因管理

B

两次均属于不当得利

C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

D

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产生的原因。
债权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四种: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本题中刘某第一次拾得的面粉,是在运粮车主人受损的情况下获得的利益,且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意外获利,因此属于不当得利;第二次拾得的面粉是刘某主观上故意将沟挖深,由此而侵犯他人的财产权而获利,因此属于侵权行为。故本题答案为D。
A、C项:无因管理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本题中刘某两次拾得面粉的行为都没有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因此不属于无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