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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43. 张某以个人名义向彭某借款 10 万元,后彭某以该 10 万元属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起诉要求张某夫妻偿还债务。在彭某能够证明该债务( )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支持彭某的主张。

A

超过张某家庭日常所需

B

用于张某夫妻共同生活

C

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经营

D

系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正确答案 :A

解析

43. A 【解析】民法。《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题中,该债务是张某个人名义借的,如果能证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彭某的主张便不能得到支持。
故本题答案为 A 项。
【注意】本题题干有瑕疵,该债务是否超出超过家庭日常所需一般是由张某的妻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