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标尺公考APP
考公务员,到金标尺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金标尺公考
A
甲因贩卖毒品被抓获,怀孕做人工流产手术后脱逃,被长期通缉。8年后甲被抓获。虽然甲曾经怀孕,但甲已流产8年,其原本具有的法定的“不适用死刑”的条件早已灭失,故可以对甲适用死刑
B
甲实施爆炸行为后潜逃,5年后,甲被抓捕归案。经查,甲在实施爆炸行为时怀有身孕,故不能对甲适用死刑
C
甲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年后,甲故意殴打狱友,导致狱友轻微伤。甲在死缓执行期间故意犯罪,应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甲执行死刑
D
甲在死刑缓考验期间,故意伤害同监室的狱友,致多人重伤,应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甲执行死刑
正确答案 :A B C
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
《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是指从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到移送起诉、直至交付审判的整个诉讼过程,以及因怀孕而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妇女。这里所谓的“审判时”及“怀孕的妇女”,都应该作广义的理解。怀孕妇女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换言之,只要刑事诉讼程序已经启动,尚未结束,对此期间怀孕的妇女,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均不适用死刑。本案甲因贩卖毒品犯罪被羁押,羁押期间已经怀孕这一事实,不因其随后人工流产以及脱逃8年而改变。故对甲不能适用死刑。因此,A项错误。本案甲是在犯罪的时候怀孕,甲不属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情形,可以对甲适用死刑。B项错误。《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因此,对于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犯罪分子执行死刑,具有“情节恶劣”的条件限制。C选项中,甲虽然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但仅是造成轻微伤,不能认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故只能将其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故本题答案为ABC。
D项:该案中的甲,满足死缓期间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这一条件,应执行死刑。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请考生注意题干要求。
相关题集
相关试题
5.某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扣押了高某的拖拉机。高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法院认为被告应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高不同意。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3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 )。
23.行政机关在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 )。
19.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对外国刑事判决的( )。
25.《中华民国约法》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3.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29.甲与乙订立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仅在合同中约定甲须于签订合同后10日内向乙交付定金5万元;一个月内甲交付房屋价款,乙收到价款后一周以内与甲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甲一直未付定金,也不交付房款。乙多次催告,甲不予理睬。两个月后,乙向法院起诉。乙的哪项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支持( )?
17.下列事故中,属于交通肇事罪的“交通事故”的是( )
22.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体现在( )。
5.法律的实施最终应当( )。
16.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