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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方某因为与陈某发生冲突,用砖头扔向陈某儿子小陈(9周岁),致使其脚部受伤,经过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县公安局决定对方某拘留10日,方某不服,申请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方某可向县政府申请复议

B

因为致使未成年人受到伤害,应当对方某从重处罚

C

因方某申请复议,应暂停执行拘留决定

D

陈某为复议第三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
县公安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复议被申请人是县公安局,而复议机关可以是县政府,也可以是市公安局。故本题答案为A。
B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该法条没有规定受害人为未成年人时需要从重处罚。
C项:被处罚人不服拘留决定,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拘留,但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当事人已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当事人主动申请;第三,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第四,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后3个条件题干均未交代,所以方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
D项:方某砸伤的是未成年人小陈,所以与行政处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相关人是小陈,小陈可以为复议案件的第三人,只不过由于小陈是未成年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比如父亲陈某或者母亲等)代为诉讼。因此复议第三人为小陈,而非其父亲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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