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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与杨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男以个人名义从甘某处借款10万元,该借款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是:

A

李男花钱一向大手大脚,甘某在明知杨女不同意情况下还借款

B

李男向甘某所借款项,系李男在赌场赌博时向赢家甘某所借

C

甘某明知李男与杨女订有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仍借款

D

杨女有能够证明甘某与李男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电话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烟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除外”。故C、D排除; 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烟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新增两款,分别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B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