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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黄某开办的幼儿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教育局取消了他的办学权,正在该幼儿园学习的64名学生因此而中断了学习。他们因另找学校、租借住房、乘车上学等原因,经济上蒙受较大损失。这64名学生的家长对教育局取消黄某办学权的行政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则法院的正确做法及理由是( )。

A

受理。因为该行政决定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B

受理。因为学生家长可以代行黄某的诉权

C

不受理。因为该行政决定不是针对学生作出的

D

不受理。因为该行政决定没有直接规定该幼儿园学生的权利义务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在本案中,由于教育局的行为64名学生无法入学,64名学生与该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因此可以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本题中,学生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可以代为诉讼。A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