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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有效
B
无效
C
效力待定
D
可撤销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法。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因此,该违反程序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可撤销。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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