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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8. 下列关于宪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B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C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0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D

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正确答案 :D

解析

【金标尺答案】D。考查法律-宪法。A项:《宪法》第六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故A错。B项: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故B错。C项: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故C错。D项:第八十九条第十五项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故D对。综上,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