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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4.关于该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A县政府发布的《关于禁止在XX路两侧停车的规定》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复议

B

行政主体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当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应当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辩解,不告知、不听取、行政处罚不成立

C

行政主体做了处罚决定之后,如果行政相对人进行辩解,行政主体可以以妨碍执法为由加重处罚

D

若张某对该行政处罚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只能将A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进行申请

正确答案 :B

解析

【金标尺答案】B。本题考查行政法。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B项说法正确。
A项:A县政府发布的《规定》针对的是该县的每一个行政相对人,对象不特定,因此属于抽象的行政行为,不能进行行政复议;
C项: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D项:对于A县公安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A县政府或者上一级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
故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