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单选题 18. 陈某与曾某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五年后,曾某将房屋出售得款228万元,未告知陈某就将大部分售房款用于购买奢侈品。此前陈某多次明确反对曾某炒股,现陈某遂起诉要求婚内分割售房款。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陈某未提起离婚诉讼,无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B

曾某将售房款用于炒股并亏损不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损害

C

曾某的行为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陈某有权请求婚内分割共同财产

D

陈某提起婚内财产分割诉讼,应以曾某同意分割为前提条件

正确答案 :C

解析

【事考帮答案】C。考查法律-民法。《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本题中,曾某将部分财产用于购买非生活必需品的奢侈品,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陈某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无需经过曾某的同意。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