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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私立医院与危重病人家属签订医疗协议,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其中有一条规定:“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发生任何伤亡情况,医院概不负责”。根据《合同法》规定,该条款的效力为( )。

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典。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本题中,在本案中医院和病危家属签订医疗协议,属于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一员不合理的免除自己责任,该格式条款无效。故本题答案为A。
【注意】本题是《民法典》生效之前的题,原《合同法》已失效,现以《民法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