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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13. 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债权依程序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后丙公司向乙公司行使债权,乙公司有权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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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

解析

【事考帮答案】×。考查法律-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第一款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转让债权时已通知了债务人,因此受让人丙公司作为新的债权人,要求行使自己的权利,乙公司不得拒绝。故本题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