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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5.甲拖欠乙50万元贷款,到期一直未还。乙得知丙欠甲50万元货款,也已经到期,但甲却不积极向丙索要,此时乙可以行使( )。

A

抵销权

B

撤销权

C

代位权

D

形成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代位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由于债务人甲怠于行使对丙到期的债权,乙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丙主张50万的债权。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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