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单选题 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司法机关查获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经伙同他人盗窃财物价值达3万元,对李某应当如何处理?( )

A

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B

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

C

不撤销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D

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故本题答案为D。
A项:累犯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在犯罪的,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不属于刑法执行完毕,因此不构成累犯。
B项: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应该撤销缓刑;并且刑法里面没有规定惯犯。
C项:由于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因此缓刑被撤销,并且新罪是与旧罪数罪并罚,不是从重处罚。
【本题已经审核无误,答案解析无误,请仔细阅读题目和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