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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东荒日铲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 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东荒日铲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东荒日铲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 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 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 )。

A

甲乙丙丁

B

乙丙丁甲

C

丙丁甲乙

D

丁乙丙甲

正确答案 :D

解析

【事考帮答案】D。考查法律-民法。《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第四百一十五条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故同一动产上设有多个担保物权的,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权,先设立的登记抵押权优先于质权,质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