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购物车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回顶部

搜题
APP下载

扫码下载金标尺公考APP

单选题 2009年何某夫妇用多年积蓄为儿子何伟购置婚房一套,登记在何伟名下。2010年7月7日,何伟与刘芳结婚,生育一子何小伟。2018年12月1日,何伟突发心脏病去世,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名下的房屋指定由何小伟继承。何伟的父母和妻子因该套房屋的归属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房屋系何伟父母用个人积蓄全额购买,何伟去世后,其父母可依法收回房屋产权

B

何伟与刘芳结婚已8年有余,该房屋属于二人共同财产,刘芳可主张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C

该房屋属于何伟生前个人合法财产,应由其子何小伟依遗嘱继承

D

该房屋应由何伟父母和妻子依法共同继承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该房屋是父母赠与何伟的,而且是婚前的赠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房屋是何伟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父母收回财产没有法律依据,刘芳主张共同财产也没有法律依据。A、B项错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何伟生前立遗嘱将房屋指定由何小伟继承,故按照遗嘱继承,不适用法定继承。房屋应当由何小伟遗嘱继承,父母和妻子对此没有继承权。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相关题集